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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传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海宏能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康海|担保斧头帮杀戮人|杭州

网络整理 2018-09-06 最新信息

根据杭州传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海宏能源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杭州传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江苏海宏能源有限公司。杭州传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江苏海宏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江苏海宏能源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传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海宏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05日

标的权利明细转让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 单位:元

借款人

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币种原贷款本金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余额担保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抵/质押物名称贷款本金余额应收利息余额表外利息余额代垫诉讼费1南通康海船务有限公司(2014)通流贷字第00583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人民币10,000,000.0010,000,000.00193,545.91469,297.350.00(2014)信通银最保字第0034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江苏康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南通康海船务有限公司提供“文峰8”轮抵押(2014)信通银最保字第个0025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黄林根、张菊(2014)信通银最抵字第00154号南通康海船务有限公司合计10,000,000.0010,000,000.00193,545.91469,297.350.00

Tags:康海   担保人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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