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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第十三批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公布_rqbcbyc河北

网络整理 2018-06-28 最新信息

  1、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2006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夏垫镇东庄村村东益恒建材厂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大厂夏垫镇

  污染类型:噪音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3日晚,接到交办通知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工作专班人员立即赶赴益恒砼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进行实地核查。经检查,我县对6月5日交办的D130000201806050036号群众信访问题,已查处并于6月6日开始实施全面停产和设备、原料清理搬迁。6月14日上午,县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班组织环保局、水务局、夏垫镇等相关部门再次对益恒砼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进行检查,该厂正在实施停产搬迁,小型设备已拆除完毕,大型设备拆卸装运过程中有噪音,举报“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工作专班负责同志当即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搬迁过程中降低噪音污染,每天搬迁时间为早上7:30-12:00,下午14:00-18:00。

  2、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2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胜芳家具产业园区一期B区内多家家具厂喷漆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

  行政区域:霸州市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1、我市环保部门将对霸州市吉富久天家具有限公司、霸州市凯元胜泽家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2、我市环保部门对河北首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3、我市辛章办事处对河北安丽达展具制造有限公司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关停取缔。

  根据核查,举报人反映我市胜芳镇胜芳家具产业园一期B区内家具厂喷漆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涉及家具产业园一期B区B8西侧车间的河北安丽达展具制造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霸州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以上未完善相关环保审批手续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开工生产,并加强对已“两断三清”点位的巡查频次,防止反弹。针对此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如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严肃顶格处罚。

  3、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2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廊坊市霸州市王庄子乡樊庄子村村东小桥东行500米处无名塑料加工厂,夜间偷偷生产,生产过程中粉尘及刺鼻气体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霸州市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3日,王庄子乡连夜组织乡政府、公安、供电、环保、综合执法等各部门共计60人,出动车辆10辆,由乡党委大大、乡长带队组成联合执法队对该无名塑料厂进行核查,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并未生产,但有生产设施,具备生产能力,该企业无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王庄子乡立即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处理,并按“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关停取缔。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王庄子乡立即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处理,并按“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关停取缔。下一步霸州市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4、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3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廊坊市霸州市东段乡南柳村村北孟庆阳喷涂厂无环保手续,废气无组织排放。

  行政区域:霸州市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3日,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该厂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及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存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三同时”制度、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新瑞德金属结构制品有限公司出具了由兴旭达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废气排放达标。我市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已立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经核查,该公司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及排污许可证,虽然有污染治理设施,但存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霸州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并举一反三,对该行业加强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严肃顶格处罚。

  5、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6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策城二村村南20米处晴朗工业电镀园内五十多家企业,大多数企业在夜间生产过程中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霸州市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3日晚9点,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部分车间正在生产,逐一对各车间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C04、A11-2车间正在生产,酸雾吸收塔和铬雾吸收塔未正常开启。针对该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我市环保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做笔录,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我市环保执法人员已调查取证,进行立案。下一步,就企业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2018年6月14日22时、15日24时,我市环保部门连续两日再次对该公司全部车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今后将持续关注该企业,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举报人反映该公司内五十多家企业实为霸州市青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生产车间,经核查,C04、A11-2两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未开启酸雾吸收塔,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为使企业酸雾吸收塔运行情况能够长期有效监管,霸州市市环保部门责令该公司将全部酸雾吸收塔安装自动加药系统并设立独立电表,通过车间用电量和酸雾吸收塔用电量对比,监测酸雾吸收塔。下一步,霸州市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及监管力度,增加夜查频次。并在以后的监管中采取调取企业生产实际用电量与污染防治设施用电量相比对的方式进行检查,杜绝该企业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如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严肃顶格处罚。

  6、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8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廊坊市霸州市堂二里镇堂胜路84号义鑫管厂和堂二里镇金堂路165号无名制管厂,两家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且生产过程中刺鼻气体无组织排放。

  行政区域:霸州市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不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1、2018年6月14日,我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堂二里镇堂胜路84号霸州市义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尘,通过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工序逐一排查,无其他涉气环节,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刺鼻气味产生。企业负责人提供了该公司2018年6月11日的厂界空气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公司:廊坊新环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检测时间段内颗粒物最低值为0.413mg/m³,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均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2、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我市堂二里镇金堂路165号无名制管厂为废弃厂院,无生产设备。

  经核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我市堂二里镇堂胜路84号义鑫管厂和堂二镇金堂路165号无名制管厂,两家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且生产过程中刺鼻气体无组织排放问题。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霸州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并举一反三,对该行业加强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严肃顶格处罚。

  7、受理编号:X1300002018061300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霸州市煎茶铺镇镇委大大李克聪,包庇沙窝村何红维塑料厂、东一村李同锁塑料厂、东一街刘大燕冲压厂等3家“散乱污”企业,违规为其办理环评手续,并从中牟利。

  行政区域:霸州市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是否属实:不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1、何红维塑料厂生产车间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保手续,主要污染物为注塑机生产时所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目前,该企业实现“两断三清”。

  2、李同锁塑料厂已安装VOCs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保手续。该公司存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三同时”制度、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已立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3、刘大燕冲压厂未办理环保手续。环保部门责令其补办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不得开工生产。该企业于6月14日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号为:201813108100000171,通过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声检测,经检测噪声未超标。

  通过核查,三家企业均未办理环保手续,没有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霸州市煎茶铺镇镇委大大李克聪包庇沙窝村何红维塑料厂、东一村李同锁塑料厂、东一街刘大燕冲压厂等3家“散乱污”企业,违规为其办理环评手续,并从中牟利”的问题。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涉及企业违规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霸州市将责成煎茶铺镇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涉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巡查次数,严防违法排污行为的发生。

  8、受理编号:X13000020180613000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廊坊市霸州市“散乱污”企业摸查不彻底,取缔不到位,致使老堤村、东关村112国道汽车站东公路两侧、城区办六郞桥南北两边、112国道汽车站西国道两侧、岔河集乡岔河集村、西下岔河村、胜芳镇廊大路东、崔庄子、北楼、石沟、王庄子乡王庄子村、王泊村、王疙瘩村、任庄子村、东杨庄乡邱庄子村、黄庄子村、滑庄子村、上坊村、下坊村、康仙庄乡辛店村、撒袋营村、大各庄村、薛各庄村、煎茶铺镇东一街、东二街、东三街、中煎街、西煎街、沙窝街、元里街、胡各庄街、平口村、赵各庄村、田口村、大小宁口村、大高各庄村等大量“散乱污”企业非法存在,违法生产,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行政区域:霸州市

  污染类型:其他污染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1。霸州镇。举报人反映的霸州镇区域台账内共有“散乱污”企业32家。霸州镇对问题区域台账内32家“散乱污”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没有发现反弹迹象。对问题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2家新增“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不彻底。

  2。岔河集乡。举报人反映的岔河集乡区域台账内“散乱污”企业15家。岔河集乡对问题区域台账内15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未发现反弹迹象。对问题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新认定散乱污企业1家。

  3。胜芳镇。举报人反映的胜芳镇区域台账内共有“散乱污”企业621家。胜芳镇对问题区域台账内621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整改,未发现反弹现象。对问题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新认定“散乱污”企业6家。

  4。王庄子乡。举报人反映的王庄子乡区域账内共有“散乱污”企业251家。王庄子乡对问题区域台账内251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反弹现象。对问题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新认定“散乱污”企业1家。

  5。东杨庄乡。举报人反映的东杨庄乡区域台账内共有“散乱污”企业26家。东杨庄乡对问题区域台账内26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发现台账内“散乱污”反弹企业1家。对问题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台账名单外新认定散乱污企业3家。

  6、康仙庄乡。举报人反映的康仙庄乡区域台账内共有“散乱污”企业15家。康仙庄乡对问题区域台账内15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已全部落实“两断三清”,无反弹。对问题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新认定“散乱污”企业2家。

  煎茶铺镇。举报件中涉及煎茶铺镇区域台账内共有“散乱污”企业125家。煎茶铺镇对问题区域台账内125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其中已完成“两断三清”任务的企业111家,整改提升的企业13家,正在清理的企业1家,没有反弹。对问题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新认定“散乱污”企业共计3家。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霸州镇。已对2家新增“散乱污”企业,全部实现“两断三清”,并纳入新增散乱污企业名单。

  2。岔河集乡。对新认定散乱污企业1家,已两断三清,并纳入新增散乱污企业名单。

  3。胜芳镇。对新认定“散乱污”企业6家,已立即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并纳入新增散乱污企业名单。

  4。王庄子乡。对新认定“散乱污”企业1家,目前,已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完毕,并纳入新增散乱污企业名单。

  5。东杨庄乡。已对4家“散乱污”企业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完毕,并纳入新增散乱污企业名单。

  6、康仙庄乡。对新认定“散乱污”企业2家。目前,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完毕,并纳入新增散乱污企业名单。

  7。煎茶铺镇。对新认定“散乱污”企业共计3家,按“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完毕,并纳入新增散乱污企业名单。

  9、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8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指挥营村北侧京楚工业园内有多家散乱污企业,其中两家家具厂,夜间偷偷喷漆,作业时,刺鼻气体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香河县

  污染类型:大气、水

  是否属实:是

  调查核实情况:

  经巡查发现,该处有2家家具厂无证照及环评手续,属于新增散乱污企业。(该举报问题,与第十二批2018年6月12日举报件问题相仿。)

  处理和整改情况:

  我镇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取缔,漆房拆除、设备产品原料清空清运,整改完毕。同时,为防止涉污企业回流反弹,我镇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让散乱污企业无藏身之地。

  10、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6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钱旺镇达古庄村南500米处有多家家具厂和村南2家汽车钣金喷漆厂,喷漆过程中刺鼻气体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村东沟渠,村南铸塑厂废水直排村东沟渠。

  行政区域:香河县

  污染类型:大气、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信访举报问题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钱旺镇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对该村及周边进行核查。

  经核查,钱旺镇达古庄村南通唐线北侧原有4家“散乱污 ”家具厂已于 2017年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后已改为库房,不再生产。达古庄村南沟渠两侧现有3家汽修厂和8家家具厂。其中华冶机械、胜业电器2家企业有钣金喷塑工艺,已取得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正常生产;一通家具厂和古琢家具厂有喷漆工艺,已取得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正常生产;锐航家具、依美依佳家具、蕾缔轩家具、老昌久藤制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均已取得环评,等待发放排污许可证,目前未投产。以上家具企业检查时均未发现刺鼻气味。另外3家汽修厂为服务性质的汽修厂,喷漆烤房等设施已于2017年拆除,在持续监管“回头看”过程中未发现喷漆现象。接到举报后,钱旺镇经排查发现其中1家汽修厂在楼上私自建有喷漆房,检查时未喷漆,现场有漆味。3家汽修厂和8家企业均无废水排放,沟渠长期干涸,因近期下雨仅部分沟段有少量积存雨水。经过对沟渠两侧拉网式排查,未发现铸塑厂。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举报问题,钱旺镇政府立即对汽修厂楼上喷漆房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同时,进一步加大“散乱污”和涉气企业深度排查整治力度,同时强化巡查监管,督促持证排污企业规范生产、达标排放,责令4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不得私自投产。

  11、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2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廊坊市香河县傲华沙发厂(北纬39°44´6“,东经117°3´3”)每天半夜偷偷生产,噪声扰民。

  行政区域:香河县

  污染类型:噪音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信访举报问题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环保产业园区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经查,香河县傲华沙发厂位于香河环保产业园区后彭务村东,经营者马显刚,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主要从事软体沙发生产加工。该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PWX-131024-0526,有效期限至2020年5月30日。针对信访人反映夜间噪声扰民情况,2018年6月16日经廊坊开发区企联环境监测中心有限公司对该厂昼间、夜间生产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环评批复要求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经询问企业负责人,存在偶尔夜间生产情况。虽然企业夜间噪声达标,但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

  处理和整改情况:

  企业已调整生产作息时间,夜间不再生产。问题已整改完毕。

  12、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3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广阳区麻营村汇利印刷厂不正常运行污染物防治设施,刺鼻气体直排,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廊坊开发区

  污染类型:废气

  是否属实:不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通过廊坊开发区大气办、环境保护局、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网格员日常巡查,2017年9月麻营村汇利印刷厂落实“两断三清”措施以来,至今未发生违法复产排污行为。不存在群众举报所反映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该企业问题,我区要求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加强监管,村街网格员要加大巡查频次,防止各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13、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3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廊坊市三河市三河壹号院小区北侧多家饭店,油烟无组织排放,噪声严重扰民。曾多次向政府、环保局反映,至今未解决。

  行政区域:三河市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是否属实:不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共10家门店属于餐饮行业。其中5家已正常营业,并于开业初期经市大气办组织监测、验收合格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另外5家未正式开业,正处于装修阶段。

  5家正式营业饭店具体情况:三河市小微家火锅鸡,法人王彪,四月初期开始正式经营。三河市湘楚名厨酒楼,法人甘永达,四月中旬开始正式经营。三河市俏丽馋火炉鱼餐厅,法人朱晶丽,四月底开始正式经营。三河市万源阳坊饭店,法人刘营,三月二十日正式经营。三河市鱼小姐啵啵鱼餐厅,法人张丽娟,五月份正式营业。五家饭店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油烟净化器使用正常,并配有定期清洗记录和清洗照片。5家未正式开业门店:石锅烤肉店、三河市辣五味麻辣香锅店,无名大饼面条店,还有2家正处于装修阶段的无名饭店。5家饭店目前不具备营业条件。

  针对正常营业的5家饭店油烟、噪声是否存在问题,6月4日我市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优信联(北京)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油烟、噪声数值全部达标。6月7日优信联(北京)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据了正式的检测合格报告。6月14日,我市环保部门再次对壹号院小区北侧多家饭店进行现场检查,油烟无组织排放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不存在。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对三河市壹号院小区北门十五、十六号商业所有饭店加强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严肃处理。

  (二)对未营业的5家门店,责令其开业时必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营业。

  14、受理编号:D13000020180613004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京东物流货车经过廊坊市经济开发区锦华路时,噪声扰民,扬尘严重。

  行政区域:廊坊开发区

  污染类型:噪音、大气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锦华路为廊坊开发区内规划道路,北至开发区汇源道,南至天津武清区边界。该路北段东为廊坊综合保税区,京东集团在保税区投资建设跨境电商保税区北方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刚刚竣工,没有投入运营,也没有京东货物车辆运输作业;该项目1.6公里以内无我区居民小区。该路南头西南侧为天津京滨工业园京东物流园,系京东集团过渡用物流仓库,厂区正门位于京滨工业园复元道,其货物运输车辆从其仓储区东北角开辟通道,沿我区与京滨工业园交界处临时道路进入我区锦华路。该货车运行路线周边居民小区仅有锦华路南段东侧的天津京滨工业园香榭丽舍小区。经核查,确认群众反映的“京东物流货车经过廊坊市经济开发区锦华路时,噪声扰民,扬尘严重”问题,其污染源为途经锦华路(属于水泥铺装路面)的天津京滨工业园京东物流货车,在途经我区锦华路时会产生车辆运行噪音、排放尾气并产生少量扬尘。该件群众反映环境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我区已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迅速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1。从6月15日开始,进一步加强对锦华路洒水、保洁作业,洒水、保洁作业由每天2次增加到4次。2。在锦华路南段增设禁鸣、限速标志各2块,以保证车辆有序通行。3。在致函天津京滨工业园管委会的基础上,再次向园区负责人通报群众反复投诉情况,建议其继续加强对该物流企业管理,加强企业车辆调度,并对其辖区内京东货车通行的临时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Tags:庄子乡   霸州市   三清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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