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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炭峰战技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员|案件|通州区

网络整理 2017-06-09 最新信息

  【原标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

  南通通州:加强内外监督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正义网讯(记者徐德高 通讯员佟健轩)“通过对这一本本卷宗的查看,不但使我们对检察机关办理公诉案件的程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了解,也为我们开展监督工作明确了方向。”近日,人民监督员易东在参加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后如此说道。

  据了解,今年2月,通州区检察院在对近三年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又出台了新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办法》明确了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和评查人才库成员,同时,《办法》还规定,将不定期邀请从事司法工作或具有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检风监督员等院外人士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和讨论。易东就是根据《办法》被邀请参加这次评查活动的,与他一起被邀请的还有另一位人民监督员陈霞。

  易东和陈霞在听取通州区检察院案管科负责人对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的解读后,与该院10名干警,一起参加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实是三笔,而检察院承办人在审查报告中表述为两笔,虽然对未表述的那一笔在审查意见中作了说明,但这份审查报告没有原原本本写明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这应作为瑕疵记入司法档案。”

  “我认为这一问题只是承办人在制作内部工作文书中存在的瑕疵,但是不影响案件处理,也不属于严重程序违法,因此不应记入司法档案。”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的人员围绕着一起盗窃案,就承办人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结束后,两位人民监督员对被评查案件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记录”。

  “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参与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评查氛围更浓了,监督力度也更强了。”参与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公诉科一位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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