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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最低工霞石灯彩资标准增幅7.5%

网络整理 2017-07-30 同城信息

[摘要]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每月1600元提高至1720元,增幅7.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14元提高至15.5元,增幅10.71 %。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近日,如东县人社局下发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每月1600元提高至1720元,增幅7.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14元提高至15.5元,增幅10.71 %。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全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这意味着,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Tags:如东最低工资标准增幅7.5%   如东   工资标准   报酬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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