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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展群云天化什么时候开盘租房、群租厂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

网络整理 2017-07-31 同城信息

[摘要]我市决定从7月17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群租厂(库)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16日,常熟市虞山镇漕泾2区74幢发生火灾,起火建筑为两层砖混结构民房,共造成22人死亡、3人轻伤。为进一步加大对南通出租房屋、群租厂(库)房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力度,提升南通出租房屋、群租厂(库)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我市决定从7月17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群租厂(库)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我市成立了由公安、治安、消防联动组,合力整治出租房屋、群租厂(库)房消防安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围绕是否存在“群租房”现象;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原使用性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小区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存在群租厂(库)房现象等“六个方面”内容,系统性整治楼房成套住宅中一套住宅按间出租(转租)给4人以上(含4人)非亲属关系的成年人或出租给2个以上(含2个)家庭居住,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非成套住宅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将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或者厨房、阳台、卫生间改为卧室对外出租的;擅自将购买或承租的房屋分割搭建成若干小间,不按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地下室、车库出租用于居住、生产、经营的;未经审核批准擅自租用的旧厂房,办公楼改建的公寓;以单位名义租用套房改建为单位集体宿舍,且人均承租面积低于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一个厂区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实体生产经营使用的;在一栋厂房、库房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个人共用的等“九个范围”。

专项整治期间,“群租房”“群租厂(库)房”场所;出租地下室、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将租用的旧厂房、办公楼改建为公寓;以单位名义租用套房改建为单位集体宿舍,且人均承租面积低于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由治安部门牵头;“三合一”场所、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的由消防部门牵头。同时,全市将大力推广使用消防隐患随手拍APP,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群众线索举报等活动。

Tags:南通开展群租房、群租厂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   南通   群租房   消防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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