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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名男子私自卖盐 非法经营销北大英雄2011售额6万多元

网络整理 2019-04-07 本地信息
(原标题:勾结“内鬼”贩卖食盐22吨)

没有授权许可,且不具备仓储、运输等硬件资质,南通两名男子私自从事食盐批发经营,向多家超市销售食盐22吨,销售金额6万多元。3月1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二人作出一审宣判,以犯非法经营罪对两人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各处罚金一万元。

孙伟现年54岁,在南通市区经营一家杂货铺,主要卖烟酒和日常生活用品。2000年开始,孙伟成为当地盐业公司的配送商,一做就是18年。2017年,因为盐业体制改革等原因,孙伟已不具备继续从事食盐配送的资质条件,盐业公司于当年9月份和他终止食盐配送合作。

猛地断了财路,孙伟心有不甘,找到曾做过盐业公司业务员的金晓峰合作,当起了“盐贩子”。两人谈妥,金晓峰负责销路,孙伟根据他卖出去的价格,每箱食盐可以给他提成1元至5元。随后,孙伟通过多种渠道,相继从苏州和泰州等地低价批发了数千箱食盐。

2017年10月,金晓峰出面帮孙伟跑超市推销食盐,孙伟负责接单子送货。由于价格相对较低,许多超市选择从金晓峰这里拿盐。在市区、郊区一圈跑下来,金晓峰拿到了8家小型超市的食盐订货单。在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短短六七个月他们就批发出去二十多吨食盐。

2018年6月,经当地盐业公司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孙伟和金晓峰非法批发食盐的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两人很快自首归案。最终确认孙伟、金晓峰非法经营的销售额共计6万多元。

2018年11月,孙伟等人非法经营案被移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两人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各处罚金一万元。

(文中被告人为化名)

严君臣葛明亮孙宏亮

Tags:非法   非法经营罪   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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